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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
作者: 来源:看中国 浏览次数:2076次 更新时间:2013-12-17 20:01:06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外交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邓小平外交思想,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经受了国际风云的考验,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要突破。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保持了高度的连续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二代、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国际形势的新发展,结合新的外交实践,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周恩来的外交思想,对外交政策的某些领域作了相应调整,从而进一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外交政策体系。

  中国把争取和维护和平作为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我们积极致力于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我们主张国与国之间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处理国家关系既要维护自身利益,也要尊重对方的利益,努力寻求共同利益的汇合点,不断扩大互利合作。对国家间存在的分歧和争端,应坚持对话,不搞对抗,力求以和平方式妥善解决,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这为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祖国问题和实现大陆和台湾的和平统一指明了唯一正确的途径;提出"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为和平解决钓鱼岛和南沙群岛等历史遗留的领土和海域争端问题打开了新思路。我们反对冷战思维,提倡新安全观,主张平等参与,协商一致,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国际和地区安全问题。我们重视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积极作用,主张加速国际关系民主化,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

     

 

  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政治上经受住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的强烈冲击,顶住了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的无理制裁,经济上积极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挑战,进一步提高了中国的地位和影响。我们不仅积累了搏击国际政治风云的经验,也学习了化解国际经济和金融风波的本领。我们在外交实践中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并且进一步改善和发展了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中国的外交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中国始终把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作为对外政策的一个基本立足点。在政治上,中国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中国同广大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在政治领域里的合作和协调不断加强。在经济上,中国除继续向一些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外,还努力按照"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四项原则,扩大同它们的互利合作,开辟南南合作的新途径,促进了中国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的发展。

  中国一贯奉行睦邻友好政策,积极致力于与所有邻国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关系。我们维持和发展了同朝鲜北南双方的友好关系,参加旨在建立半岛和平机制的中、美、朝、韩四方会谈,为维护半岛及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了建设性贡献。我们积极发展同东南亚各国的友好合作,与东盟确定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中国与南亚各国,尤其是巴基斯坦等传统友好国家的关系不断发展。中国致力于维护中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先后于1996年和1997年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

  21世纪已经到来。回首过去的百年,前50年,贫穷落后的旧中国的外交史就是一部屈辱史。新中国建立之后,中国外交才开始以崭新的姿态面向世界。这50余年,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领导集体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经受了国际风云的考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我们坚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不渝地坚持毛主席、邓小平的外交思想,坚决贯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新世纪的中国外交一定能够开创更加辉煌的局面。

  独立自主

  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一政策的基本目标是维护中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中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原则。对于一切国际事务,都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不屈从于任何外来压力。中国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不搞军事集团,不参加军备竞赛,不进行军事扩张。

  2、中国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中国认为,世界上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国与国之间应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彼此的纠纷和争端,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能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更不能恃强凌弱,侵略、欺负和颠覆别的国家。中国从不把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人,也决不允许别国把他们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我们。

  3、中国积极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建立适应时代变化、符合人类共同发展需求的国际新秩序是国际社会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国主张国际新秩序应该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为基础。

  4、中国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中国认为,世界的多样性不应成为各国发展关系的障碍,而应该成为相互交流、补充、丰富的推动力。各国的事情要由各国人民自己作主,国际上的事情要由大家商量解决。

  5、中国愿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6、中国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政策,愿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和地区广泛开展贸易往来、经济技术合作和科学文化交流,促进共同繁荣。

  7、中国积极参与多边外交活动,是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的坚定力量。

  新世纪,世界充满希望,也面临严峻挑战。要和平、求合作、促发展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发展和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人类的共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五项原则

  周恩来总理根据毛主席关于世界各国和平共处和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思想,于1953年首先提出并于1954年同印度和缅甸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写入了19544月双方达成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1954625日,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28日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重申了指导两国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在处理国与国关系时,中国一贯主张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指导,而不以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异同为标准。1982年,五项原则被明确地载入中国宪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现已成为中国同世界上所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建交原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当天,即1949101日,中国政府就庄严宣告:"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维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是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之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凡与中国建交的国家,要表明与台湾当局断绝一切外交关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决不容忍任何国家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阴谋活动,也决不容忍同中国正式建交的国家再同台湾当局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

  目前,中国同161个国家保持外交关系,国际地位日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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